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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火储罐的临近储罐冷却问题
    • 本站编辑:湖北中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:2020-01-14 15:26 浏览次数:

      针对临近储罐的冷却,GB 50074—2014规定:“着火的固定顶储罐以及距离着火储罐罐壁1.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储罐应同时冷却,当相邻的储罐超过3座时,按其中较大的3座相邻储罐计算冷却水量;着火的内/外浮顶罐应冷却,其相邻储罐可不冷却”。

      文献[5]基于大涡模拟的FDS模型,模拟了大型油罐火灾燃烧过程的数值,结论是: 在无风或微风情况下,浮顶罐无须冷却;在有风状态下,应冷却位于下风向的相邻油罐,消防水量应包括冷却水量,并重新核算。加拿大Enbridge公司则认为,储油罐发生火灾时应立刻外输油品,并对其进行水喷淋,同时水喷淋冷却邻近罐。以大连“7.16”油库火灾事故为例,在对着火储罐灭火的同时,也冷却了邻近受到威胁的6座储罐及输油管道,该事故中着火浮顶罐可不冷却的规定也与实际消防要求有差距[2]。此外储罐灭火后,还应向着火储罐继续喷射泡沫混合液,在避免油气挥发的同时,冷却罐壁,使着火储罐降至室温。

      国外标准针对储罐发生火灾时相邻储罐的冷却比较谨慎,储罐一般不设计专用的消防水冷却系统。泡沫消防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应侧重于扑灭着火储罐,仅利用移动消防设施水冷却暴露于积敞口火灾热辐射中的相邻储罐[6]。

      API RP 2021—2001(R2006)《常压储罐消防管理》中规定应谨慎使用消防水量,如果火焰直接冲击暴露的罐体,或者储存易燃和低闪点液体的储罐罐壁受热,则应立即冷却该储罐;通过频繁地从远处施放水流进行检查,以是否产生蒸汽作为施放冷却水的标准。

      NFPA 30—2012《易燃和可燃液体规范》则认为:“在储罐发生火灾时,如用水冷却临近储罐,可能会影响着火储罐的灭火”。

      针对着火储罐的临近储罐冷却问题,国内外标准存在差异。国内标准考虑浮顶罐本质安全性高于固定顶储罐,因此规定着火储罐的临近储罐中浮顶罐不需冷却、固定顶储罐需要冷却。国内多次储罐火灾事故表明,由于储罐集中布置、储罐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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